天津市工傷賠償標準概述天津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天津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天津市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天津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賠償標準網(www.3017631.live)根據統計部門發布的2017年的相關數據,經整理,以賠償一覽表 + 賠償標準計算示范 + 免費計算賠償 + 賠償申請指南 + 賠償案例一條龍式的的形式,展示給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給大家方便廣大工傷工友查看。 如您想節約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嫌看這還比較麻煩!沒關系平臺還有更方便更實用的方法,超級方便實用!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賠償怎么賠如何賠,您可跳過這個,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現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激動的心顫抖的手)猛戳:立即計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賠償項目相加減去已經給了的或沒有產生的即得到你的賠償標準。等大家看完這個表以及賠償標準計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務必看清楚)。看清楚后賠償標準計算示范下面有工傷賠償標準網全網獨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準工傷計算器為您計算出精確的賠償結果,無需求人和找律師算賠償標準。真正幫工友省時、省事、省力的搞懂工傷賠償標準。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過微信、QQ、微博等轉發給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閑話少術開始吧。 2017年天津市工傷賠償標準一、天津市工傷賠償一覽表:
二、賠償標準計算示范(十級)比如:你月工資5000元,工傷鑒定為10級傷殘,住院天數20天,醫療期為2個月,醫療費為6000元的話。計算公式為-- 醫療費(6000元)+ 伙食補助費(20天*50元/每天)+ 工傷醫療期工資(2個月*5000元/每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000元*7個月)+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4945元*2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945元*3個月)= 74475元(賠償金額)。 咨詢微信:gszybxyz 委托(律師)代理熱線:18818685070 九級、八級、七級、六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以及工亡的賠償標準大家以此類推依葫蘆畫瓢進行推算。 好了讀完相信大家有所了解了現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激動的心顫抖的手)猛戳:立即計算(即可免費為您直接計算賠償)。 平均工資是天津市以市為單位,4945為天津市2016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50元每天。 三、賠償申請指南工傷保險部分天津市各區縣社保分局 聯系電話:12333 天津市人社局網址:http://www.tj.lss.gov.cn/ 申請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印);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傷保險未承擔的部分(如:支付差額,解除勞動關系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四、天津市工傷賠償案例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7)津01民終2422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靜海區大邱莊鎮。 法定代表人:馬某某,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某某,天津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王某,男,1985年9月9日出生,漢族,住黑龍江省安達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呂某,工傷賠償標準網(www.3017631.live)天津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王某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不服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法院(2016)津0118民初803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2月27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上訴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重新核算被上訴人工傷保險待遇數額;本案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事實及理由:上訴人認為被上訴人工傷保險待遇過高,應重新核定。 王某辯稱,同意一審判決,一審判決確定的各項數額無誤。王某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重新核算王某的工傷保險待遇,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按法院核算的工傷保險待遇給付王某;2、訴訟費由王某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王某于2015年3月入職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系打包工,月平均工資1606.88元。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未為王某繳納社會保險。2015年11月29日,王某在工作中致傷。2016年4月6日,靜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王某為工傷,停工留薪期為4個月,其中不穩定期1個月,恢復期3個月,自2015年1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2016年5月27日,靜海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王某鑒定為傷殘十級。王某受傷后,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支付了生活費1585元。王某傷后未回廠工作,2016年7月9日,王某與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解除勞動關系。2016年10月12日,本案王某向天津市靜海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16年11月11日,該委員會作出津靜勞人仲案字(2016)第725號裁決書,裁決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9681.2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88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4832元、停工留薪期工資11246.4元,共計55647.6元,扣除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已經給付的生活費1585元,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再支付王某54062.6元。 一審法院認為,由于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未為王某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王某依法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由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支付。一、關于王某停工留薪期工資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計算依據。由于王某的月平均工資1606.88元低于其發生工傷事故上年度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故一審法院依照上年度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月平均工資,即2811.6元。王某的停工留薪期為4個月,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應向王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為11246.4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工傷傷殘等級為十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職工本人工資,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應向王某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9681.2元。二、關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計算依據。應當以王某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上一年度即2015年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944元為標準計算賠償數額。根據王某的傷殘等級,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應向王某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988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4832元。一審法院判決: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給付王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9681.2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88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4832元、停工留薪期工資11246.4元,以上合計55647.6元,扣除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已經給付的生活費1585元,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再支付王某54062.6元。如果當事人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5元,由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負擔。 二審中,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本院查明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事實一致,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上訴人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認為一審法院核定的被上訴人工傷保險待遇各項數額過高,但并未舉證予以反駁,故其主張,因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上訴人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0元,由上訴人天津市天乙型鋼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張某某 代理審判員 劉某某 代理審判員 剛某某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書 記 員 姜某某 附:本裁判文書所依據法律規定的具體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款: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 延伸閱讀:各省詳細的一至十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含工亡(2017最新) |